小編第一次去西方國家,就是去加拿大念語言學校。
那時常被當地人問到: Why did you come to Canada ? ( 為何你來加拿大 ) ?
小編每次都回答: I came here for studying English. ( 我來這是為了學英文) 。
但是語言學校的老師卻說,這樣說是錯的!!!
大家知道正確的說法是什麼嗎?
應該說: I came here to study English !
那麼 for studying English 和 to study English 有不同呢?
語言學校老師解釋,
for + Ving (動名詞)是表示已發生的事,
而 to+V ( 不定詞 ) 用來表達行動的目的,描述未發生的事。
我來加拿大是為了學英文,就時間點而言,
是先來加拿大,才開始學英文這件事,
所以當然要用 I came to Canada to study English 囉!
至於 for + Ving 的用法,這裡也給大家一個常見的例句
" What kind of punishment will you get for being late ? "( 遲到會有甚麼樣的處罰)?
" being late " 先發生,之後才產生 " punishment " 。
大家有比較清楚 "Ving" 和 " to + V" 用法的不同了嗎?
原文轉載自 EBS粉絲專頁